3月29日上午,界首市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受審男子曾是界首市一名刑警。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榮某任界首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中隊長期間,利用負責辦理郭某某涉嫌開設賭場案的職務便利,索取和收受郭某某與其妻絳某某現金及洗浴充值卡,共計折合人民幣72000元,用于個人開支。
庭審在合議庭的主持下從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展開,控辯雙方就指控被告人榮某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并充分發表控辯意見。最后陳述時被告人榮某悔恨因自己迷失自我,利欲熏心,走上貪腐道路而違法犯罪,愧對組織的培養,對不起家人和親朋好友,其認罪悔罪并自愿認罰。
該案將擇期宣判。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