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賴著不還,后果很嚴重!3月28日,合肥市廬江法院接到公安局的反饋信息稱,朱某某、潘某某等多名被執行人正在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手續。經執行法官核查,有5名被執行人尚未履行完畢生效文書確定的全部義務,已被限制高消費,于是當即協請公安局控制該部分被執行人,一律不得出境。
其中,朱某某因與楊某有借貸糾紛而在法院有執行案件,執行階段,在執行干警的主持協調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分期償還的和解協議,朱某某按期履行完部分欠款后,卻又再次毀約,未能按照和解協議的約定,主動按期償還剩余欠款,同時,同申請人和執行干警“躲貓貓”,躲避執行。
此次公安發來核查函,執行干警意外發現朱某某正在申請出境,由于朱某某尚未履行完畢全部欠款,執行干警當即制作相關材料,并迅速提交,以限制朱某某出境,同時再次聯系朱某某核實情況。
電話里朱某某十分詫異自己想要出國的消息已被執行干警掌握,主動承認并承諾近期一定會來法院協商解決問題。
據了解,限制出境是法院懲戒“老賴”的一項措施,對于需要經常出境的被執行人極其有效。近年來,廬江法院積極推動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建設,讓那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與廬江縣公安局共同搭建的限制出境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收到了很好的實效。
(周圓圓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