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別人有難,主動墊付醫藥費,但是之后墊付的錢卻難以要回。3月28日,淮南市大通區法院審理了一起糾紛案件,不僅調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維護了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更是向全社會傳遞了樂于助人、善人善舉受到法律保護的信號。
李某(化名)在其工作的公司內突發疾病,情況緊急,李某的同事張某(化名)趕緊將李某送往醫院搶救,并墊付了2000元的醫療費。經醫院搶救,李某不幸身亡。
李某去世后,李某的兩個子女和其妻子繼承了遺產,張某多次找到李某妻子要求其返還當初墊付的醫療費,被拒絕。張某無奈訴至法院。
案件承辦法官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張某表示,當時情況緊急,為了救李某一命其墊付了2000元的醫療費,后來醫院退了775元的費用,因此,對方應返還1225元的墊付費用。
張某稱,后來李某沒有搶救過來,其也很痛心,但是自己家經濟并不寬裕,需要這筆錢生活。
李某妻子表示,她和兩個子女雖然繼承了李某的遺產,但是兩個子女年幼,自己又沒有工作,所以不愿意返還張某墊付的1225元的醫療費。
經過雙方同意后,法官組織雙方面對面地調解,耐心地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向李某妻子釋法析理:“張某在李某面臨突發疾病的危機時刻,能夠挺身而出,實施救助,其行為符合見義勇為的基本特征,這是中華民族助人為樂、危難相助的美德。李某沒有搶救回來,這是誰都不想發生的,李某去世后,你帶著兩個孩子生活不容易,但是也不能寒了人家見義勇為的心??!張某家庭經濟也不寬裕,你們相互體諒相互理解?!?/p>
經過法官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調解,李某妻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其當場返還張某墊付的醫療費1225元,這起因見義勇為墊付醫藥費的糾紛畫上圓滿的句號。
(魏小雨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